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決定向垃圾電子郵件宣戰,濫發垃圾信 每封擬罰2000元,擬加速立法,未來若濫發垃圾信被認定,收件者可依每封信向濫發單位求償兩千元。
如果真有其事的話,以平均一天可以收到100封垃圾信,一天就可以賺20萬了。但想想以政府的執法的決心來看,盜版唱片、軟體、電影不知說多少次要罰了,然而市面上依然充斥著許多,數也數不完。
再來,所謂「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」。就算政府真的想罰,但非法業者一定有辦法找到漏洞,也許是把IP隱藏,又或者是從國外的電腦發出,到時真能做到「邪不勝正」嗎?我想答案是否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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