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

酒駕 184帥哥變鐘樓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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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年前一場嚴重車禍,讓184公分高的帥哥張慶旺頭骨被削落3分之1,變成「鐘樓怪人」;他半身不遂,身高僅剩了一半,交往8年女朋友分手了,還有母親也因照顧他累垮病死,慘痛教訓刻骨銘心,張慶旺昨天說:「酒後千萬別開車!」

苗栗地檢署昨天舉行緩起訴酒醉駕駛團體活動,共有61人參加,邀請43歲的張慶旺現身說法,他表示,他原本是飯店櫃檯經理,身高184公分,長相英俊,還有1名交往8年多的女友,但11年前的大年初二,他的人生整個變調。

張慶旺說,當天他參加晚宴飯局,喝了一些酒,騎車回家的路上,酒精作作祟下,速度一直往上飆快,機車在台中市中港路失控,撞上安全島,「我的右眼珠當場撞飛,眼鏡碎片刺進左眼,頭骨被削掉3分之1,脊椎受損,連生殖器也失去功能。」

3年長時間的醫療,雖然張慶旺活過來了,但手術後,他因頭骨扭曲變型,下半輩子得靠尿袋伴隨,交往8年的女朋友因此分手,母親為了照顧他,也累垮、病死。

張慶旺說:「我從天堂到地獄,全是因為酒」,他悔不當初,指很多人以為「這些不幸的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」,但凡事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,他就是血淋淋的的案例。他強調,如果要開車,絕對不要喝酒,很可能不是自己遭殃,就是害了別人,他原本痛不欲生,但投入志工、分享經驗,找到了重生的價值,和人生新定位。

苗栗地檢署主任觀護人李孟珍表示,酒駕罰金今天起將從3萬元提高到15萬元,張慶旺的案例,值得引以為戒。另外,苗栗縣警局交通隊配合酒駕提高罰金,今天起大執法,每個月將規劃4到8次的取締酒駕勤務。

【2008/01/04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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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酒駕的人,

這就是你們的下場。

立法委員都不做事,

只會為自己利益騙選票。

酒駕肇事該提高刑責不去做,

只提高罰金

很明顯是為有錢人脫罪。

酒駕撞死人只要關二年

有錢人罰錢了事

難怪大家都不以為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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